7:36 p.m. ~ 9:03 p.m.
当我推开“木头马尾”的门走进嘈杂喧闹的世界时我就像往常一样后悔。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人跟我一样,每次发誓以后都不会再来这里浪费时间了,可还是一次次地来然后再一次次立誓又一次次地后悔。我想这种人大概十个人里就会有十一个。
我从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蝴蝶身边挤过。走到吧台前还未开口酒保就递给我一瓶冰啤。我小口地喝着啤酒,蝴蝶们对着酒吧驻唱的音色酷似陈奕迅的小伙大声尖叫。足以掀翻屋顶的声浪。
“陈奕迅的确是独一个,
卖力地唱使你起身拍和。”
(《如果我是陈奕迅》)
其实也不是非得是陈奕迅,随便来几个唱歌不跑调的人台下的尖叫也不会减弱多少。就算是换成大猩猩我想也不遑多让。当然让大猩猩唱歌可不行,不过只要让它表演计算“1+1”,台下的人保管叫得更加激烈。
归根结蒂,大家的尖叫从来都不是为别人叫的,全都是自我宣泄。
我也不是说我比他们更优越,做人最要不得的就是优越感。正所谓“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而你装饰了别人的梦”。退一步说,说不定你看不起的失态的美女帅哥全都是身家百万的成功人士。
“人人平等”这话可谓至理,特别是在这样的世界里。世界不过是动物园,我们自顾自地尖叫、看书,一幅旁若无人的模样。实际也是如此,这里哪有别人,不过是自己一个人和一个坚固无比的笼子,谁也触摸不到谁。我们发出无人可懂的叫声看着无人可破译的文字。
没有异常,我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手中的《克苏鲁神话》上。跑到哪里的酒保重新回来,“喏,你的开心果。”
我微不可微地点点头表示感谢,“我还以为你忘记了。”
“刚才有些忙,就把这件事放到最后做了。忘记了说不定还是好事,帮老板省了不少钱,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老板没把这些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了。”
“他有这么抠门?”
“百分之二百。”
我到酒吧看书不是因为我有这方面的怪癖,我到酒吧是因为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当然不是每个酒吧的老板都会雇一个干着和我一样工作的人,但“木头马尾”的老板坚信店里有我这样的人会少很多麻烦,或者说原本属于他的麻烦会找上我。
简单来说我的工作就是以个人的名义解决酒吧的麻烦。听上去好像跟黑社会收取保护费一样,但其实现实生活哪有那么夸张,我做这个工作也有三四年了,也没遇上过什么打群架的情况,最多也就是有人喝多耍酒疯而已。
按理来讲,喝多耍酒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做这一行总会遇上一些喝酒喝断片的人——自己东西没了不去找就全赖在酒吧的头上。所以“木头马尾”的老板就想到找我来当替罪羊。遇上这种情况其实我也大为头疼,但我在警局还是有几个熟人的,所以我也就勉勉强强接受了这份兼职。
被人污蔑偷了对方的财产还不是最糟的,我至今还记得上次那位耍酒疯的女士。走错厕所什么的也就算了,谁知她把我当成了她刚劈腿的男朋友把我按到墙上就是一通强吻。被强吻这事也很难说清我和她到底谁吃亏了,但随后她又在吐了我一身的情况下把满口异味的嘴凑到我面前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要我说这就是谈了一场不是恋爱的恋爱的后果——害人害己。我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也懒得叫她赔偿道歉,把她送到派出所就完事了。反正这些损失老板都会报销。如果不是看在方孔铜钱的面子上,谁会干这么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唉,你可真厉害,这样都还能津津有味地看书。”酒保说着往高脚杯哈了一口气,娴熟而无奈地擦拭着高脚杯。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又是爆炸一般的大合唱。
“哪里,常常看了这句忘了上一句话,不过我有的是时间,大不了花些时间把上面的内容再看一遍。打发时间嘛。”
“话是如此,但叫我在这里看书我可做不到。”
“叫我向你一样不厌其烦地擦拭高脚杯我也做不到啊,各有各打发无聊的方式。”
“你看的什么书啊,回头我也买本来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不过是精神病作者的自言自语。”
“唔,那还是算了吧。唉,你觉不觉得他们兴奋得有些离谱啊,我可不觉得咱们酒吧有什么出众的地方,怎么个个都叫得这么大声?”
“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咱们这里像水池?他们尖叫是在放水,我们则是在接水,然后他们为我们的接水服务付钱?”
“有趣的理论。好了,不打扰你看书了。”酒保放下高脚杯跑到哪里去招待客人。
从《如果我是陈奕迅》到《last dance》再到《we will rock you》,也实在搞不懂“木头马尾”是一个什么风格的酒吧。不管是什么歌,反响都极其热烈。前奏时的寂静,开口时的尖叫,副歌时的全场大合唱。好像演唱会一样。无论是快歌还是慢歌,闭上眼睛听感觉台上的小伙都在一刻不停地扫着吉它,暴风雨般的演奏,似乎不把自己的手指扫断便不罢休。
或许酒吧的核心在于氛围,就像酒吧的目的是让人发泄一样。酒吧有没有生意可与我无关,我要做的不过是来到“事故”现场解决异常,视情况打电话给110,然后回到吧台看书。左手递出解决方案,右手收钱。酒吧如何营业,顾客为何打开欲望的水龙头,老板又是如何把一酒吧的欲望换成钱……这些事我可不感兴趣。拿多少钱就出多少力。就像我经常跟我的顾客说的那样,“就告诉我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别告诉我你的想法你的预测,特别是,如果你有违法行为,哪怕是闯红灯这种小事也千万别告诉我。我可不想惹上一身的麻烦。”
现在又变成了《we are the champions》,以前可看不出这小伙子是皇后乐队的粉丝啊。看这样子,今天又是坐着赚钱的一天。
看来话说得太早了。酒保有些着急地赶过来,“顾问顾问,有人在厕所晕倒了!”酒保的脸有些苍白,看来他觉得对方可能是上厕所的时候猝死了。“别急,我去看看。对了,去找根湿毛巾给我。”我起身朝厕所走去,他们并不知道有人晕倒了仍然在台下放声高歌。不管是什么情况,事情都还不算太糟。其实他们知道也没什么,类似的事情他们肯定都见怪不怪了,当然,老板肯定不希望他们知道,我的工作就是这个——解决可能影响酒吧生意的麻烦。
我赶到的时候她正安静地躺在卫生间盥洗池的地板上。安静得像熟睡的小动物。看样子她是在洗手的时候晕倒的。她运气不太好,倒下的时候头撞到了盥洗池的沿。我接过酒保的湿毛巾帮她止血。在这期间有不少人进出,虽然他们都是径直走过没有任何反应,我还是叫酒保先离开了。
她长得挺漂亮的,是大家常说的“网红脸”——挺好看的,可以说乍看之下很是惊艳,但一转眼就忘了到底长什么样。我不太确定她的脸是不是天然纯污染,因为在她的右耳耳前有一道从鬓角到下巴的疤痕,看上去像是整形手术中意外留下的。这条疤痕比较浅,不凑近看其实看不出来。说实话这道疤并没有破坏她脸的美感,反而比她的脸更能让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趁着帮她止血,我给她脸上的疤拍了张照片。这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变态的嗜好,而是为了防止她醒后倒打一耙。
过了大概五分钟她的伤口结痂了,我把毛巾还给酒保,扶着昏倒的她走出酒吧。此时全场大合唱的是《恋爱ing》。叫人捉摸不透的选曲风格。
我扶着她走进酒吧旁边的弄堂里。小心翼翼地避免她的伤口二次创伤,然后把她摔在垃圾桶边上。原本已经休息的苍蝇“嗡”得一声散开。她好像有所感觉地“哼”了一声。我等了大概四五秒,看她没有醒来的迹象,才开始接下来的动作。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比思考明天早上吃什么还要省力。
“喂,顾问。不是我说啊,我都下班了,有什么事直接打110。”
“木头马尾边上的弄堂里有个女人躺在垃圾桶边上睡着了。”
“你可真行,天天碰上有人在垃圾桶边睡觉。我说了,我下班了,打110去。”
“好像你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民警一样。我可不想被他们问这问那的。你不管就算了,反正真出什么事你也不是不知情。”
“我是服了你了。喂,你那边怎么这么吵啊?”
“我在酒吧啊。”
“木头马尾?”
“嗯。”
“不对,那个女人呢?”
“说了,在垃圾桶边睡着了!”
“你现在就出去在她边上看着,我这叫人去你那里。”
“快点啊。”
再回到酒吧,音乐又变成了披头士的《love me do》。我已经对摸清他们的音乐风格不抱丝毫希望了,“再给我瓶啤酒。怎么,吓坏了?”
酒保重重地放下啤酒,“她,没事吧?”
“放心吧,只是皮外伤。明天又可以活蹦乱跳地来喝酒了。”
“我以前的高中同学在打了三个小时篮球后喝了两瓶冰水心脏就骤停了。等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冰得跟什么似的。你能理解吧,我刚才真是吓坏了。”
“唔,”我小口喝着啤酒,“这种事是好是坏谁也不清楚,姑且观之。”
“开玩笑吧,你?”
“没。”
“唔。”酒保没再说话,我就更懒得说什么了。
类似的事情我见的不算少,但今天我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很快地冷静下来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书上。或许是和酒保刚才说的他高中同学的事有关。说老实话,这种事实在叫人看不懂,不想走的人走了,想走的人怎么也走不了。
我突然又想到了那个女人脸上的疤了,很像是电影里用来易容的皮和真实的脸接触的一道缝隙。在那易容过的脸下面到底隐藏着什么?
唔,开始对别人有好奇心可不是什么好事,我将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准备去厕所洗把脸冷静冷静。